根據2022年江蘇省泰州市選聘黨政青年人才工作安排,擬于2月18日進行資格復審,2月19日進行面試。為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請所有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應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管理,在微信小程序搜索“蘇康碼”,并進行實名認證,如實填寫信息,每日進行健康申報更新至資格復審當天。備考期間不得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盡量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到人群密集場所。出行時注意保持社交距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衛生防護。如出現發熱、干咳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應及時就醫,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資格復審。
二、2月18日報到時,考生應服從現場防疫管理,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N95口罩(除身份核驗外應全程佩戴)。資格復審前,在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的同時,須向工作人員出示以下證明材料:
1.本人“蘇康碼”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
2.資格復審開始時間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具有相關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均可,下同)本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報告、電子報告或蘇康碼、檢測機構APP顯示均可,必須含采樣時間信息,下同);
3.截至資格復審當天,對56天內有國(境)外或21天內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離開中高風險地區之日起算已滿集中隔離期及后續居家觀察期(按屬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除提供1、2兩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集中隔離期滿有效證明及居家觀察期中和期滿日2次以上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發燒(體溫≥37.3℃)、干咳等癥狀的考生,資格復審或面試當天如癥狀未消失,除須提供第二條1、2兩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服從安排在臨時隔離考場參加面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資格復審:
1.不能現場出示本人當日“蘇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以及資格復審開始時間前48小時內本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2.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以及其他因疫情相關原因被管控不能到場的;
3.截至資格復審當天,56天內有國(境)外或21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離開中高風險地區之日起算未滿集中隔離期及后續居家觀察期的;或雖已滿集中隔離期及居家觀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離期滿證明及居家觀察期中和期滿日2次以上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五、考生應仔細閱讀《2022年江蘇省泰州市選聘黨政青年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誠信申報相關信息,如有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排查、隔離、送診等情形的,取消其相應資格;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在被取消相應資格的同時記入誠信檔案;構成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請考生持續關注新冠肺炎疫情動態和江蘇省泰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調整和新的要求,將另行告知。
附件:2022年江蘇省泰州市選聘黨政青年人才資格復審信息確認表(一)
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2月9日